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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铁路 运输 动车乘务学校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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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供应产品 > 成都海关报关员专业
成都海关报关员专业
单价 6500.00 / 班
询价 暂无
浏览 666
发货 四川成都市
校区 成都铁路 运输 动车乘务学校校区
过期 长期有效
更新 2016-04-29 18:45
 
详细信息
适合对象:

初中及相等学历者

价 格:

6500

上课时间:

周一到周五

上课地点:

四川成都郫县古城镇古城街

课程特色:

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令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》已于2010年2月2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。2005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35号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[1]》同时废止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

课程内容:

第一条 为了规范报关员资格考试、报关员资格申请及管理等事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。

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。

第三条 报关员资格考试应当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诚信的原则。

参加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当遵守考试应试规则。

第四条 海关总署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(以下简称考试),制定考试大纲、应试规则,统一命题;指导、监督各地海关具体实施考试,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组织阅卷,公布考试成绩;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、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。

第五条 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;认定、处理考试违规行为;受理、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,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。

直属海关可以委托隶属海关受理、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,及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。直属海关应当将受委托的隶属海关和委托的内容予以公告。